我2010年11月23日在江苏苏州同里镇出了交通事故,我们的车当时是左拐,遇到当时正在直行的货车,发生车祸,我当时是坐在副驾使坐后面的后坐上,车祸车祸经过当地的同里交警队事故认定为我们的车占7层责任,对方占3层责任,车祸造成我一人受伤,经过医院一个月的治疗我于2010年12曰22日出院,出院之后我就去当地的同里交警队咨询伤残鉴定的处理流程,当时在交警队的有一名律师看了我的出院记录就给了我一个十级伤残的说法,说对方应该赔付大概4万多元,还有对方应该赔付我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我就有疑问,有什么标准可以判定我是10级伤残,赔付4万多的标准在哪,我在网上查的是这个标准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所以我现在希望这里的律师朋友帮我鉴定看看,我的标准到底在哪!下面提供我出院记录上的诊断。
入院诊断 ,多发性颅骨骨折,两肺挫裂伤,右侧血气胸,右6助骨骨折
手术名称 ,下颌骨骨折切开复位+坚固内固定术
出院诊断 ,下颌骨多发性骨折,多发性颅骨骨折,右侧血气胸,右6助骨骨折
入院时情况 ,患者于2010年11月23日晚坐车发生车祸致全身多处伤入院,当时无昏迷,有头痛头晕,半恶心,无呕吐,坐车胸痛,急诊CT表示:多发性颅骨骨折,右6助骨骨折伴右侧气胸,两肺挫裂伤。患者开口受限Ⅲ度,右眼结膜充血明显,头颈部活动受限。
住院经过:患者首先入住本院脑外科,经各项常规检查示无明显颅脑损伤,经相应处理并请相应科室会诊后转入本院口腔科就诊,治疗下颌骨骨折,待各项常规检查完善后,于2010年12月2日在全麻下行“下颌骨骨折切开复位+坚固内固定”术,术程顺利,下颌骨正中及左侧下颌角骨折成功复位加并以内固定,术后常规补液抗炎治疗,术后患者恢复良好,开口度逐渐恢复,咬合仍有错乱伴下前牙松动疼痛,予以左下一到右下三行RTC后固定修复。同事请各科室会诊,协助诊治。
出院情况:
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无发热寒战,精神佳,下颌骨骨折已于复位内固定,复位良好,开口受限逐渐恢复,术后伤口无感染,口内相关牙齿已予相应处理,左眼结膜充血明显好转,头颈部已恢复活动,胸痛不明显。
补充:现在我换了5颗牙齿,左脸明显比右脸要大,2道伤疤在脸上明显加起来大概有15厘米,咬合问题严重,嘴张不开,硬的根本咬不了。
希望律师朋友给我个明确的答案。谢谢! |